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覆盖动力电池生产、使用、报废、回收、利用全环节,直接影响每一位新能源车主和相关企业。将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快速,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一半。
随着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做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然而,当前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存在着回收体系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利用技术有待提升等问题,部分退役电池面临着无序回收、非法拆解等风险,不仅造成了宝贵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对生态环境带来潜在危害。
在此背景下,《管理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它将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明确的制度遵循,有力推动行业向规范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管理办法》提到,全渠道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管理办法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缺失的,应当认定为车辆缺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从而防止出现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
聚焦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明确动力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要求,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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