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显示,此次合计补助约41.9亿元,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云南、新疆等地。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并及时公开资金拨付情况。
通知还提到,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以及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5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截至2024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截至2024年底所发电量对应补贴的50%;对于剩余的其他发电项目截至2024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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