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汽协数据,1-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产销量分别完成569.9万辆和560.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5.2%和44%。出口方面,1-5月,新能源汽车出口85.5万辆,同比增长64.6%。
此外,动力电池产业同步快速发展,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1-5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产量为568.1GWh,累计同比增长62.6%;累计销量为527.5GWh,累计同比增长69.8%。其中,动力电池累计销量为391.4GWh,占总销量74.2%,累计同比增长56.2%。
当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已跻身全球领先行列,在关键技术和装备制造上取得全球竞争优势。为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我国不断通过完善政策法规与标准建设,为行业未来发展锚定方向。电池百人会特整理上半年的部分重要政策及标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施行。
能源法内容共有九章,依次为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十条。能源法明确了能源的意义,明确各级各类能源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依据和编制要求,对能源供应企业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同时完善能源开发利用制度,明确了能源结构调整方向,提出要加强能源市场建设以及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和应急制度,以及强调要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和监督管理。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1月23日,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和要求,对行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行业管理、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以及附则七个章节,共四十三条,覆盖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分类和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涵盖了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体、电网企业等各方的职责要求,形成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支持性、规范性管理体系。对什么是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怎么管、备案怎么办、项目怎么建、电网怎么接、运行怎么规范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月17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文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产业体系加速完善,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产业主体集中、区域聚集格局基本形成。产品性能显著增强,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多领域应用需求。
立足产业发展趋势,《行动方案》突出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创新引领、供给侧和应用端有效衔接、国际国内协同发展。一是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在产业布局、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等多方面充分考虑产业可持续发展因素,提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建立以强制性标准为基础的储能电池产品安全推荐目录。二是坚持创新引领。提出面向多时间尺度、多应用场景需求,加快新型储能本体技术多元化发展,提升技术水平、丰富产品供给体系,加快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三是注重供给侧和应用端有效衔接。基于电子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消纳需求融合创新的时代背景,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从推进电源和电网侧储能应用、拓展工商业储能多元应用两方面发力,助力提升新能源存储、输配和终端应用能力。四是支持国际国内协同发展。推动建立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鼓励国际新型储能企业和机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
《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
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全面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能力水平尤为重要。要强化全链条管理,着力打通堵点卡点,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测,实现生产、销售、拆解、利用全程可追溯。要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制定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快制定修订动力电池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核算等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带动回收利用。
《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在今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李强总理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新动能积厚成势、传统动能焕新升级。
同时,李强总理还提出,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培育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
《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三部委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的通知。
《细则》提出,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上,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其中,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平均补贴4.2万元;各地根据更新车辆和更换动力电池的需求情况和数量比例,自主确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补贴标准。
补贴范围上,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到,加快提升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充分发挥调节作用。坚持统一认识,明确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功能定位。坚持开放包容,健全支持虚拟电厂发展的政策和市场体系。坚持安全可靠,将虚拟电厂纳入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坚持多元参与,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建设和运营。
《指导意见》指出,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GB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4月14日,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简称:《安全要求》)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安全要求》包括7项单体测试,17项电池包或系统测试等内容,并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次修订主要新增电池底部撞击测试、快充循环后安全测试等试验项目,加强热扩散等安全要求,将动力电池起火、爆炸前5分钟报警提升至不起火、不爆炸,从产品设计端降低动力电池自燃事故发生率,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新国标首次将“不起火、不爆炸”从企业技术储备上升为强制性要求,彻底终结了行业对热失控风险的侥幸心理,标志着动力电池安全进入“零容忍”时代。
《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到: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虚拟电厂,有序推动发展绿电直连模式,研究出台支持智能微电网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推动大功率充电、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质量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支持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走出去”。鼓励民营企业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稳妥开展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绿色能源项目合作,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利用国内外智库资源,通过各种方式向能源企业宣介有关国家能源政策,为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帮助。
《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5月7日,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提升电池系统本质安全水平;开展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条件和设施论证评价;进一步完善电化学储能相关标准规范;落实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电池本体安全研究,推进电化学储能电池技术进步,规范电池系统设计和生产制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电池产品生产销售,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施工、验收、并网、运行等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规范,加强与储能电池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应用。消防救援部门制定消防管理、火灾监测预警等标准规范等等。
《通知》强调要落实电化学储能项目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所有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须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简称《行动方案》),会议指出,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要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强化新型工业化绿色底色。要推进传统产业深度绿色转型,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实施,积极应用先进装备和工艺,加快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升级。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加大清洁能源、绿色产品推广,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要加强共性技术攻关,完善重点领域标准,优化相关政策,健全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更好支持和帮助企业转型升级。
《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选取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比例不高、市场潜力较大的典型县域城市,举行若干场专场活动;以此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结合地区特点开展若干场特色活动。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等工作形成协同效应,推动优质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
鼓励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金融、充换电及售后服务等领域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结合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政策工具,定制“购车优惠+用能支持+服务保障”一体化促销方案,健全覆盖购车、用车、养车全周期售后服务网络。
《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算力与电力协同、虚拟电厂、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新一代煤电等七个方向开展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
其中,智能微电网层面,《通知》提出,选择典型应用场景,结合新能源资源条件,建设一批智能微电网项目,依托负荷侧资源灵活调控、源网荷储组网与协同运行控制等技术,提高智能微电网自调峰、自平衡能力,提升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缓解大电网消纳压力。智能微电网在并网协议中明确与大电网的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界面,以及调度控制、交互运行、调节资源使用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虚拟电厂层面,《通知》提出,围绕聚合分散电力资源、增强灵活调节能力、减小供电缺口、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场景,因地制宜新建或改造一批不同类型的虚拟电厂,通过聚合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储能等负荷侧各类分散资源并协同优化控制,充分发挥灵活调节能力。持续丰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通过参与电力市场、需求响应,提供节能服务、能源数据分析、能源解决方案设计、碳交易相关服务等综合能源服务,获取相应收益。
三部门:车企和动力电池企业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
6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联合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研究部署本年度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成绩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有关各方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遗余力防范化解新能源汽车安全风险,提升安全水平,持续巩固产业发展良好局面。
会议要求,车辆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要自觉扛起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围绕产品设计验证、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好风险防范,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车辆,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要坚守长期主义,不搞“内卷式”竞争,绝不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牺牲产品性能、降低产品质量为代价实现短期的“降本增效”。
《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6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排查中,企业应协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联合排查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状态异常(如电池温度异常、电压异常、电流异常和绝缘异常等)情况,对电池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证车辆动力电池使用安全可靠。
在新能源整车质量安全排查中,企业应对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功能安全及预期功能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包含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传感器、决策系统及执行系统故障发生情况、系统功能或性能不足及人员误用情况等。企业应结合车型产品特点制定详细排查工作计划,统计排查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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