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7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暂停实施。

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连续发布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公告,公布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其中,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以及可用于锂电池制造的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热压机、化成分容系统和分容柜等设备和技术被纳入出口管制范围。
第61号、62号公告则是商务部发布的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以及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
此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曾在10月30日表示,中美经贸团队通过吉隆坡磋商达成了多项成果共识。其中一项共识是美方将暂停实施其9月29日公布的出口管制50%穿透性规则一年,中方则将暂停实施10月9日公布的相关出口管制等措施一年,并研究细化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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