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新材料应用示范,2017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保监部门建立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以下简称首批次)并开展了试点。为进一步做好首批次试点工作,我们组织修订形成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0月22日前填写《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修订意见表,以电子邮件(xcl@miit.gov.cn)形式反馈至我司。
附件1.《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修订意见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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