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现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予以公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pdf
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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