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政策密集发布 看电池新能源行业最新“风向标”

步入2024年,电池新能源领域利好政策持续加码,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特梳理了今年最新发布的部分新能源相关政策要点,以供参考。

利好政策密集发布 看电池新能源行业最新“风向标”

3月1日,工信部发布全国锂离子电池行业运行情况,2023年,中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延续增长态势,根据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中国锂电池总产量超过940GWh,同比增长25%。行业总产值超过1.4万亿元。

电池环节,1-12月消费型、动力型、储能型锂电池产量分别为80GWh、675GWh、185GWh,锂电池装机量(含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超过435GWh。出口贸易持续增长,1-12月全国锂电池出口总额达到4574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3%。

新能源汽车方面,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

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2023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338.6万台,新能源汽车销量949.5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

步入2024年,电池新能源领域利好政策持续加码,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特梳理了今年最新发布的部分新能源相关政策要点,以供参考。

以下为政策详情:

2024政府工作报告: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 发展新型储能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在介绍2024年工作任务时,报告两次提及新能源汽车。

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完善产业生态,拓展应用场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

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

储能方面,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配电网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开放共享系统逐步形成,支撑多元创新发展;智慧调控运行体系加快升级,在具备条件地区推广车网协调互动和构网型新能源、构网型储能等新技术。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2月29日,工信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加快补齐新兴产业绿色低碳短板弱项。在新能源领域,加快废旧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完善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体系,推动规范化回收、分级资源化利用。

《指导意见》提到,着力锻造绿色低碳产业长板优势。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提高绿色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占比

前瞻布局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聚焦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电力系统各类应用场景,开发新型储能多元技术,打造新型电力系统所需的储能技术产品矩阵,实现多时间尺度储能规模化应用。

推动绿色消费需求和绿色产品供给深度融合。研究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推广应用光伏光热产品、新能源车船、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到,深化国际合作。利用现有双多边机制,加强绿色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和合格评定交流对接。深化与各国在绿色技术、绿色产品、绿色装备、绿色服务以及产品碳足迹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技术装备有序走出去,鼓励国内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外合作绿色工业园区,为全球绿色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2月27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指导意见》明确,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结合系统需求合理确定储能配置规模,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容量支撑能力和涉网安全性能。

《指导意见》还提到,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类新型储能的技术经济优势,结合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需求,选取适宜的技术路线。围绕高安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等要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装备集成创新和攻关,着力攻克长时储能技术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日以上时间尺度的系统调节需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组织开展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范国际合作互认大力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研究制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研究旧动力电池进口管理政策。  

《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

2月7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依法依规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积极与国外研究机构、产业集群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融入全球新能源汽车创新网络,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设计、研发及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能力。

鼓励行业组织、智库机构等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海外合规培训。及时跟踪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指导相关机构、行业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的绿色低碳标准研究

优化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出口相关环节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运输的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制定出台乘用车集装箱载运技术标准。抓紧研究动力电池铁路运输的技术方案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指出,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1月29日,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未来能源方面,聚焦核能、核聚变、氢能、生物质能等重点领域,打造“采集-存储-运输-应用”全链条的未来能源装备体系。研发新型晶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等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相关电子专用设备,加快发展新型储能,推动能源电子产业融合升级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最新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

1月29日,为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

附件信息显示,该目录包括254种产品,以及对应的产品生产企业集中的主要区域。产品有移动电源,无人机,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光伏组件,光伏并网逆变器锂离子电池(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电池等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作要点》明确,要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监管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地向新能源项目提供接网服务,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重点跟踪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交易、结算等情况。指导电网企业进一步优化并网流程、提高并网时效,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

《工作要点》指出,要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强市场机制创新,逐步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实现新能源发展与市场建设协调推进,更好发挥市场促进消纳作用。建立健全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研究出台绿电交易有关规定,逐步扩大绿电交易规模,着力解决企业购买绿电需求量大、绿电跨省跨区交易难等问题。加快推进绿电、绿证市场建设,培育绿色电力消费市场。

《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指导意见》

1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目标,聚焦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及未来产业,统筹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工程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

《指导意见》指出,要以协同领先的标准群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开展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链条,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研制应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加快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动产业变革。

《指导意见》提到,以专业高效的检验检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可靠性。支持建设一批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加强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推动整合、提升一批检验检测共性技术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一体化服务。加强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领域全产业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工信部颁布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1月17日,经专家审核、现场核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信部将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予以公告。共有来自21个省市的68家企业入围第五批电池回收白名单,包括梯次利用企业(不含双资质)45家;再生利用企业(不含双资质)20家;梯次和再生双资质企业3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1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指出,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5%左右。

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

三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

1月9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创建广州南沙粤港融合绿色低碳示范区,研究绿色低碳园区建设运营新模式,探索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欧盟碳排放相关标准互认机制,助力“零碳”产品全球范围自由流通。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进氢能等清洁能源利用,适当超前布局建设和运营换电站、高压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新型基础设施。扩大绿证绿电交易,支持各类企业购买和使用绿证,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实现高比例绿电消费。

四部委:鼓励光储充、换电站等参与电力市场试点示范

1月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试点示范,新能源汽车可以通过充电桩参与削峰填谷、虚拟电厂、聚合交易等应用场景。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在不明显增加成本基础上将动力电池循环寿命提升至3000次及以上,攻克高频度双向充放电工况下的电池安全防控技术。研制高可靠、高灵活、低能耗的车网互动系统架构及双向充放电设备,研发光储充一体化、直流母线柔性互济等电网友好型充换电场站关键技术,攻克海量分布式车网互动资源精准预测和聚合调控技术。加强车网互动信息交互与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构建“车—桩—网”全链条智能高效互动与协同安全防控技术体系,实现“即插即充(放)”智能便捷交互,同时确保信息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

八部门:稳妥有序发展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等新能源材料

1月3日,为提升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水平,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推进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突破关键材料,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面向新能源、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链需求,统筹推进补短板、锻长板、育新板,推动磷化学品产业链向新能源材料、电子化学品、功能性精细化学品等领域延伸,强化与氟化工耦合,大力开发高端含氟新材料,提升产品质量一致性、稳定性,扩大应用领域、规模及层次,实现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其中,在高附加值磷化学品方面,稳妥有序发展磷酸铁、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等新能源材料,引导磷酸铁锂等电池原料装置与磷酸、磷肥等装置一体化建设,促进磷资源梯级利用,加快高性能、低成本、系列化产品及其应用技术开发,培育新产品市场,巩固综合竞争优势。开发高性能、高附加值含磷阻燃剂、增塑剂、净水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黑磷基材料等。

[责任编辑:夏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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