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4日,龙蟠科技(603906)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常州锂源”)及控股孙公司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锂源”,与“常州锂源”合称为“卖方”)与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楚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楚能”)、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孝感楚能”)及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宜昌楚能”,与“武汉楚能”“孝感楚能”合称为“买方”)共同签署了《<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原常州锂源、南京锂源与武汉楚能、孝感楚能、宜昌楚能签订的《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与修订。 如按照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不考虑客供碳酸锂模式的情况下),《补充协议二》与《原协议》总销售金额超人民币450亿元(最终根据销售订单据实结算)。《补充协议二》自2025年11月24日起生效。
《原协议》显示,5月9日,卖方与买方签署了《生产材料采购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卖方自2025至2030年间合计向买方销售15万吨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销售模式包括卖方自供碳酸锂及买方客供碳酸锂,具体单价由各方根据协议条款逐月确定,如按照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不考虑客供碳酸锂模式的情况下),合同总销售金额超人民币50亿元(最终根据销售订单据实结算)。
据悉,《原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30年4月30日止。《补充协议二》约定: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原协议》约定:自2025年至2030年期间,卖方合计向买方销售1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补充协议二》约定:自2025年至2030年期间,卖方合计向买方销售13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
龙蟠科技表示,《补充协议二》及《原协议》为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合同,公司签订上述协议有助于与下游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有助于公司产品的稳定销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若上述协议能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删除。电话:010-62899890
06-24 来源:电池百人会-电池网
10-27 来源:电池百人会-电池网
03-04 来源:电池百人会-电池网
10-14 来源:电池百人会-电池网
02-20 来源:电池百人会-电池网